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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整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的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80项“加大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已于2019年11月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同时长期坚持。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加大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整改目标:加大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推进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在两年内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

  具体工作措施:

  一、2017-2019年省级每年转贷10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建成后投入运营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在线监测考核运营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运营补助。

  二、安排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用于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汉江生态经济带生态保护、清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等项目建设。

  三、支持相关流域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其他(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分解下达投资计划,确保项目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建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国家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各项要求,定期核查项目推进情况,并适时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整改成效:已按整改目标的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月2日,共7天)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系人:敖鹰联系电话:027-68873026、宋智宇联系电话:027-68873027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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