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2019年9、10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情况

摄图网_500634950.jpg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19〕18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住建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9〕289号)等文件要求,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安全质量责任意识,按照2019年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及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9年9、10月组织开展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高大脚手架、防汛安全为主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执法抽查,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建筑节能专项综合执法抽查,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涉及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任务的专项执法抽查,双随机专项执法抽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冬奥会工程专项执法抽查,对近期处罚项目的复查,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专项执法检查,蓝天保卫战专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正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对不合格试块及钢筋预警工程现场抽查,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风险专项抽查,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国庆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装配式建筑构件质量检查(含实体抽测和日常检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执法检查,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执法抽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级执法抽查总体情况

  2019年9、10月,共抽查房建工程184项,总建筑面积1125.26万平方米,共发现安全问题314个,质量问题129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104起,按一般程序立案行政处罚51起。

  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规定,对在9、10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二、市级执法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针对9、10月市级执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工程质量方面

  1.北京绿雅兴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04-0016地块3#楼等11项(房山区阎村镇04街区04-0005等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二类居住及体育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保温工程,该工程13#楼外墙保温材料采用后置锚固件方式固定,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的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少于3处,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4.2.7条规定。

  2.北京金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04-0016地块3#楼等11项(房山区阎村镇04街区04-0005等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二类居住及体育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工程,该工程采暖使用的钢制卫浴散热器规格型号为QYWY/400-600-1.0,进场数量为502组,施工单位在安装之前未对其进行水压试验,违反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8.3.1条的规定。

  3.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国水科院大型土工离心机升级改造及试验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实验用房及辅助用房)基坑支护工程,基础灌注桩桩头止水条防水细部构造已施工完毕,未对桩头止水条的施工进行工程隐蔽验收,即进行下一道工序(基础底板)施工,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4.华夏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门头沟区龙泉镇MC00-0003-0026等地块B1商业用地、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及A33基础教育用地(原门头沟区城子大街国有资源整合改造升级地块)三标段消防工程,7#住宅楼屋面风机电源线路穿JDG管明敷,不符合设计图纸《配电系统图三》(D-04)应暗敷穿SC25管的要求;7#住宅楼屋面送风机控制模块至控制箱线路直接敷设在强电线槽内,不符合设计图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D0-7)第4.2条明敷线管钢管外表面应涂防火涂料的要求。

  (二)施工安全方面

  1.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是:北京卓良时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C01办公楼等7项液压爬升防护屏,液压爬升防护屏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拉结装置;北京万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1号住宅楼等8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电动提升出料平台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防坠落装置。拟对上述两家责任单位进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2.责任单位均未按照规定对深基坑工程组织验收,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是: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北京市曙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北京农业大学附属中学新建体育楼工程(体育楼等2项);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中航工程监理(北京)有限公司监理的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亮甲店村HD00-0404-0010、6015、6016、6003、6004地块A2文化设施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6015-1#住宅楼等10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抓好安全质量责任落实。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抓好冬季施工方案的编制、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强化对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的把控能力。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范火灾风险。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第二十九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防安办字〔2019〕55号)的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三)市区联动形成合力,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于11月11日至11月25日组织开展2019年下半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联合执法大检查,重点抽查在施保障性安居住房工程(包含住宅产业化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并及时整改销项。各安全质量联合检查小组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紧盯重点环节、关键工序,依法从严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