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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存在社保异常问题注册人员及单位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供的社保异常注册人员线索,部分存在社保异常问题的注册人员及注册单位涉嫌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仍未主动整改。请相关注册人员及注册单位在公告之日起20日内到注册单位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整改材料或书面申辩材料(均应含非注册单位出具的社保缴纳及就职证明)。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注册单位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移交本级负责行政处罚的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或申辩材料的,视为放弃陈述与申辩权利。

  同时,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相关注册人员及注册单位存在“挂证”的证据材料和线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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