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检验1.png

    6月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视频会议,专题学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对《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宣贯解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向东出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改〔2020〕8号)。该办法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有关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要求。

    就下步全省各级主管部门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会议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消防工作责任意识。各级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做到知责任、抓落实、出实招,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前瞻性、创造性地提出合理解决措施,在抓落实、求实效上见真章,切实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

    二是提升能力,不断完善消防业务管理机制。用好技术服务力量,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确保履职到位。同时,加强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监管队伍履职、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岗位培训学习,保证业务人员掌握必备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知识,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

    三是压实责任,确保实现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可控。建设单位组织并参与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应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整个项目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坚决杜绝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各类行为。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应负起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主体责任,各司其职、严格把控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关。坚持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明晰从业人员个人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签字签章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监督执法做到“严紧硬”,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全力营造企业和个人在消防安全责任面前,不愿违、不敢违的社会环境。

    各市、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