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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中央在甘及省属有关企业:

    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0〕14号)要求,现就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安排部署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是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2020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活动要求,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主题宣讲,营造浓厚氛围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舆论宣传工作,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以全民安全防灾教育为基本导向,以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以施工现场和一线员工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做好统筹推进,深化专项治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推进“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的工作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加大对事故多发、频发地区和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强化责任落实,做好信息报送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活动期间影音、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报送工作信息。各地于6月1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每周一报送上周活动开展情况和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重要活动、特色活动即时报送,7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张立国0931-8929759

    邮箱:gsjstzac@163.com

    附件:《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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