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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行业治理,依法严惩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违法犯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打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该《机制》是推进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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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制》全面建立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打击防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协作关系,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案例、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措施、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执法交流和信息互通共享渠道,及时交流信息,形成高效、准确打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可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可移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合作、互相支持。四是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机制,对案情重大复杂或上级督办的案件,联合办理或成立专案组,必要时可邀请司法、纪检、监察等单位提前介入,确保案件依法办理。五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六是建立联合执法联络机制。各部门分别确定联络员,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交流,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联络、统计和分析,协调双方联合惩处、督导案件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

    《机制》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治理重点,扎实推进工作,强化惩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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