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监管1.png

      一、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全市建设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市区两级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及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监管方式

  对照《全市建设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和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法规、技术标准等,采取开复工项目事后现场核查方式,加强监督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通过查阅工程资料档案和现场抽查核查,对开复工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疫情防控、安全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安全、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施工现场一线点位,服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并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既要现场明示、警示纠正,又要以点带面、统筹施治。

  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后监管,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四、安全行为监管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全市建设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疫情期间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检查重点包括:

  (一)项目疫情防控体系及机构建立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防疫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现场人员的防疫防控意识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是否层层落实;

  (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领导带班、隐患排查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项目开复工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风险管控措施和复工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督促参建单位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全面开展项目安全风险辨识;

  (四)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督促指导企业组织精干力量,对易发生事故的点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五)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项目落实合理工期情况;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严禁盲目赶工期、赶进度行为。

  五、现场实体监管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全市建设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做好疫情防控和危大工程管控,加强巡视检查,建立台账,全面排除隐患,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和安全事故发生,检查重点包括:

  (一)施工现场封闭式集中管理及实名制落实情况;按规定设置单独隔离观察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情况;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相对隔离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进出车辆、机械设备等现场消毒杀菌处理情况;

  (二)施工深基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交底、验收、专家论证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三)模板支架、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合格情况,架体的搭设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四)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搭设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五)深基坑(沟槽)开挖、支护、基坑监测等作业情况,坑边堆载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从事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安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临时用电配电设备、线路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八)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六、人员及后勤管理

  对人员返岗和进场后勤管理方面加强监管,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重点检查:

  (一)落实“即到即报”情况;返岗人员排查情况和记录;返岗人员是否按照高中低风险分级排查,掌握人员来源、路途行程、目的地等动态情况;返岗人员隔离观察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人员健康档案,落实体温检测情况;

  (二)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区域定时消杀制度落实情况;

  (三)生活区、办公区、会议室及施工现场落实卫生管理措施情况;工地食堂、厨房、卫生间、淋浴间、门岗防疫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住宿区及宿舍防疫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四)垃圾、废弃物回收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七、防疫物资配备和应急管理

  对防疫物资配备和事故应急预案方面加强监管,重点检查:

  (一)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二)单独隔离观察区设置情况;口罩、体温枪(测温计)、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用品准备配备情况和消耗补充情况;

  (三)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对口收治医院联络沟通机制。

  八、安全隐患问题及违规行为的处理

  建立隐患专门台账进行闭环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凡存在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问题的,应立即责令停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开工导致疫情扩散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并实施联合惩戒。

  九、其他

  (一)了解原材料供给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属地防疫指挥部或上级部门报告;

  (三)协助项目施工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附件: 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检查表.xlsx (12.8 KB, 下载次数: 37)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