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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19〕11号)要求,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动态核查工作(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未纳入动态核查范围)。现将全省各地开展核查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全省11个设区市和6个直管县均下发了动态核查的通知,运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平台开展检查。11个设区市按10%以上(南昌市按5%)的比例进行抽查,6个直管县(市)中除丰城市、瑞金市,其他县核查范围覆盖了全部企业。南昌市、赣州市将部分运营有问题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设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核查。南昌市、吉安市、上饶市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调取全市企业涉嫌挂证人员,分类整理,突出挂证人员清理工作。全省各设区市和直管县共核查建筑业企业1035家,监理企业36家,核查比例分别达到10%和20%。具体核查结果统计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各地反馈的核查结果来看,监理企业主要是存在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法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问题;建筑业企业问题较多,主要有:一是人员配备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和注册人员数量达不到最低资质要求,特别是注册人员严重不足;二是有资质无业务量的企业数量较多。有些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后一年内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法开展建筑活动;有的企业不维持公司的基本管理,随意变更注册人员甚至技术负责人。三是注册执业人员挂证现象仍然存在。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以及“住建云”人员实名制工作的推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和预防了注册人员“挂证”。大部分企业能自查自纠,积极整改,但是在核查部分企业时仍发现存在一定数量建造师没有到岗。四是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有些企业无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有的企业办公场所简陋,甚至无常驻办公地址,与其它企业共用办公场所;有的企业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相符,未在住建云上及时变更。五是部分企业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上报不及时、不完整。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核查结论不合格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不得用核查不合格的资质项承揽新的工程。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于在核查中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此次动态核查的处理情况及时上报我厅,并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

  (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重点复查和设立举报途径等方式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将资质不到位和经营异常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目录,按规定将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目录。

  附件:1.2019年建筑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情况表

  2.2019年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情况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
2019年建筑企业“双随机”核查结果统计表

地市(直管县)
核查家数
合格数
不合格数
其它情况
南昌
193
82
108
已注销2家,迁走1家
九江
45
34
11

景德镇
30
14
16

萍乡
26(58项)
20(48)
6(10)

新余
30
9
21

鹰潭
17
13
4

赣州
136
90
43
已注销3家
宜春
114
20
89
已注销1家,迁出4家
上饶
51
35
16

吉安
96
26
70

抚州
64
29
32
已注销2家,迁出1家
共青城
30
3
27

瑞金
13
5
8

丰城
14
2
11
已注销1家
鄱阳
98
88
10

安福
45
20
25

南城
28
20
8

省直
5
5
0

全省共计
1035
515
505
15

附件2:
2019年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结果统计表
地市(直管县)
核查家数
合格数
不合格数
南昌
8
4
4
九江
8
6
2
景德镇
2
1
1
萍乡
1
1
0
新余
1
1
0
鹰潭
3
2
1
赣州
2
2
0
宜春
1
1
0
上饶
2
2
0
吉安
0
0
0
抚州
1
0
1
共青城
1
1
0
瑞金
1
1
0
丰城
0
0
0
鄱阳
2
2
0
安福
1
0
1
南城
1
1
0
省直
1
1
0
全省共计
36
2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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