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0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建村函〔2019〕165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613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2020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以整治小城镇公共环境、提升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镇风貌为主。适当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申报项目应以列入国家或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地方政府和群众积极性高,发展路径明晰的传统村落试点创建为主。
二、申报材料
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需填报本年度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计划(见附件)及2019年度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试点申报需提供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传统村落试点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
三、相关事项
1.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各市上报不超过3个,原则上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及贫困地区。
2.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原则上黄山、宣城、池州申报个数不超过5个,其他市不超过2个。
3.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上报,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及财政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初审。请各市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住建、财政部门预审通过后的材料各一份同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项目安排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建厅村镇处王超慧0551—62871582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高剑0551—68150419
附件:2020年小城镇专项资金申报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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