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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简政放权,依程序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取消“省外房地产类企业入黔备案”事项。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缩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优化公共服务,编制全省住建系统市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有关法定依据及描述,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合并同类项,实现“不同地方、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类型”,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夯实基础。落实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取消的证明事项,在办件中一律不得要求服务对象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让群众办事更顺畅、更便捷、更高效。

  二、推进住建领域科学民主立法。回应群众关切,聚焦农村住房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垃圾分类等热点问题,组织起草《贵州省农村住房保障条例(草案)》《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草案)》《贵州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开展涉及机构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和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对《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6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建议,并报送修改条文对照表。组织开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参加《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贵州省电梯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论证会38次,对《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等立法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共61次。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清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号)相关规定制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等1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保证我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对部门自行下放权力事项的整改要求,对我厅起草的8件涉及自行下放权力事项文件予以废止,清理结果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厅制发和联合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收集住建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汇编(上、下册)》,汇编附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共计151项,发全省住建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使用。

  四、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专职律师作为厅法律顾问,对《贵州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合作协议》《租车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培训协议书》等16件合同协议文本进行审查,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方面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举办全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厅法律顾问重点围绕依法行政、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使用、国务院“三项制度”、律师驻队等进行专题授课,将法治教育内容融入其他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住建领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2019年贵州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我厅组织点赞活动接地气,经过层层遴选和网民投票,我厅提名的法律顾问最终以31242次点赞数荣获“网民最喜爱的法治人物”。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通过“贵州省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对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和资格条件等逐项进行了严格审验,执行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件“三年一签注”规定,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的延续签注工作。组织开展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执法督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在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扎实开展以“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为主题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通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完善文明执法规范等举措,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制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将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台账管理,加快推进我省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已建成6个市(州)级平台,60个县(市、区)级平台。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出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下级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8件。

  七、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政府类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联合执法行动,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组织专家检查了贵州省北京路影剧院改扩建工程和贵州省图书馆异地建设等项目,针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市场行为、安全生产条件、日常安全管理等内容开展随机检查,聚焦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住建领域安全监管能力。一年来,全省住建系统共随机选派检查人员5868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553次,涉及抽查对象8394户,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1354条。

  八、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研究制定《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厅党组中心组学法,重点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7次以上,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全面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大力推广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网络平台,精心组织全厅干部职工依托“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积极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做到全面普法、应考尽考,2019年,我厅共212人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平均分92.3分。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中国普法”“黔微普法”等微信平台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在线竞答活动,注重在普法宣传内容上下功夫,以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

  九、持续开展“法治扶贫”助推脱贫攻坚。2018年9月至2019年,我厅积极倡导省城镇化律师服务团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从扶贫制度保障行动、扶贫执法监督行动、扶贫法治宣传行动、扶贫决策参谋行动、扶贫纠纷化解行动、扶贫法律顾问行动六个方面,助推我省住房建设领域法治扶贫六大行动落地落实。引导省城镇化律师服务团各成员单位锁定法治扶贫六大行动中的一个事项,作为主攻方向,有条件的、实力强的律所选择其中一个大项,制定工作计划,具体推进落实;引导省城镇化律师服务团各成员单位成立一个或数个扶贫攻坚小组,在全省88个县(区)中,选定一个服务区域,深入到贫困村,定期、不定期为贫困村干部开展法治宣传,采取“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方式,积极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解答、合同起草、政策解读等服务;引导省城镇化律师服务团各成员律所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国家宪法日携手省律师协会、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发放法治扶贫宣传资料600套。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制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紧压实责任,细化落实措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普法、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5次以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完成《贵州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92项目标任务,切实把我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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