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当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吉建安〔2019〕5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因建筑起重机械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当前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各级住建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排查烂尾工程、长期停工已处于停止使用的起重机械,对长期未使用,未进行维护保养,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起重设备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拆除。
二是对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起重机械要按有关规定强制报废,严禁私自篡改信息、拼装或套牌设备。
三是要加强冬季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建机一体化”企业的作用,定期检查、定期隐患排查、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建机一体化”企业的推行力度,认真借鉴梅河口市住建局的经验做法,于12月底前将本地区“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单报省厅安全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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