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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临近,迎来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高峰期。为确保建筑工人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务院、省市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会议精神、统一部署和创建“扫黑除恶”排头兵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就我市建筑领域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和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双清欠”工作,制定市城建局《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双清欠”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2月16日

  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双清欠”工作方案

  冬季以来,直至春节,是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集中结算支付窗口期,也是易发多发农民工讨薪信访问题的敏感期。近期,国务院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统一部署了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组织召开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重拳治理欠薪顽疾。按照省、市治欠保支工作具体部署,围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两清零”要求和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结合我市建筑领域“双清欠”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群众满意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协同机制,完善联合惩戒和信用惩戒,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从严从重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杜绝发生群体性闹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二、工作重点

  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工程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资性工程款按期结算拨付情况;

  2.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及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情况;

  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银行代发等“一金三制”落实情况;

  4.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涉嫌犯罪情况;

  5.依法依规对不良欠薪行为曝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等实施信用惩戒情况,以及移送“黑恶”行为处理和其他违法行为处罚情况。

  三、工作分工

  (一)工作范围: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94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郑建文〔2016〕138号)等文件精神,市城建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建筑领域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和“双节”清欠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的“双清欠”工作,具体负责调解本级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因拖欠工程款以及转包、挂靠、违法发承包等原因造成的拖欠案件。县(市)、区建设局按照辖区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工程建设领域的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和“双清欠”工作。

  (二)部门职责:市城建局建管处会同市清欠办,指导企业服务中心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及时协调解决监管工程的拖欠案件;移交督办上级交办的县(市)、区辖区监管工程项目的拖欠案件。

  城建处会同市政中心,负责市城建局监管的未办理施工手续的市政项目拖欠案件。

  信访处负责拖欠信访案件受理工作;负责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正当渠道依法依规反映拖欠工资问题。

  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安保人员做好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机关及时处理信访人员采取“拉横幅、封门堵路以及胁迫调解人员”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实施时间

  按照省市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时间安排,分阶段有序开展好集中宣传、自查自纠、执法检查工作,并于2020年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集中开展“双清欠”治理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和“双清欠”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政府监管部门、各参建主体应结合辖区或工程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台账,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项目。

  二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不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或不主动、不积极配合解决拖欠问题的企业及其责任人,要及时采取约谈、下达整改、通报等方式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记录诚信“黑名单”,并视情采取暂停投标活动、限制市场行为、降低资质等级等联合惩戒措施,使拖欠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涉嫌“黑恶”行为以及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检法部门移送违法信息,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恶性讨薪现象,要按照“扫黑除恶”要求,及时移送信息,采取坚决有效管控措施。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要按照“一金三制四个台账”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将近期查处的拖欠问题和重大拖欠隐患作为工作重点,专人督办,限期整改。要督促重点拖欠隐患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限期制订整改方案或清欠方案预案,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要进一步畅通渠道。积极配合做好省厅专班工作,及时妥善受理解决转办交办的讨薪上访案件。建立“双节”期间清欠值班制度,全天时做好清欠值班,做到第一时间响应。进一步完善联合处置机制,加强清欠联席单位的沟通对接,提高联合调解处理水平,完善讨薪农民工法律援助。

  五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民工学法懂法用法,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欠薪案件,要主动掌握舆论,及时向社会说明案情,防止事态蔓延恶化。加大根治欠薪行动和“双清欠”工作的宣传报道,对拒不整改、恶意拖欠、恶性讨薪行为,坚决予以公开曝光。

  市城建局清欠投诉电话:0371-67188963、67188964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371-67188895

  市城建局清欠信访电话:0371-6718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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