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建监督〔2019〕160号),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担保示范的企业进行了评审,现将示范企业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投标人可以选择示范企业开具担保,也可以选择具有办理担保业务资格但未进入示范企业目录的企业开具担保。
二、删除《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湘建监督〔2019〕164号)第一卷第二章第3.4.1条款及第7.3.1条款中关于“开具保函的单位被列入‘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工作示范企业目录’”的内容。
三、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工作的政策引导和工作协调,及时跟踪示范企业履约情况,并如实将相关信息反馈我厅(联系电话:0731—88950171)。我厅将根据担保示范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第二批担保示范企业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附件:《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工作示范企业目录(第一批)》
《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工作示范企业目录(第一批)》
附件 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工作 示范企业目录 (第一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3日
知识拓展: 工程投标担保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4.贷款卡复印件及查询密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7.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企业负责人简历(原件,1份)
9.公司章程(原件,1份)
10.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11.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为共同推举的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2.资格预审合同通知书或邀标通知书(公开投标除外)(原件,1份)
(注:以上材料请全部用A4纸型,提交材料时需持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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