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内蒙古吾众兴创工程有限公司等
23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公告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及《关于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建建[2015]229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内蒙古吾众兴创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锡林郭勒盟嘉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同意兴安盟正大陆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审查延期申请。
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动态管理,如在检查、复查中发现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发证机关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准企业名单
2019年11月25日
抄送: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各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准企业名单
1.内蒙古吾众兴创工程有限公司
2.锡林郭勒盟荣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内蒙古鑫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内蒙古元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内蒙古蓝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6.通辽市广源梓铭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内蒙古方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锡林郭勒盟嘉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9.内蒙古广通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阿左旗新凌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赤峰瑞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关于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建建[2015]229号)第四条规定,批准延期企业
1.兴安盟正大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卓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3.内蒙古吉泰恒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通辽市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兴安盟滨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内蒙古禹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7.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8.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内蒙古华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内蒙古永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通辽越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内蒙古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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