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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10名重复注册人员的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18号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市〔2019〕2号)文件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存在违规“挂证”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整改到位。目前,自查自纠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0人(详见附件)至今仍未整改到位,存在重复注册的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在安徽省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同时在外省申报注册的人员

  经查,有8人(名单见附件第1-8号)在安徽省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同时在外省申报注册业务,且未对我厅下发告知书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陈述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

  二、同时注册不同师种的人员

  经查,有2人(名单见附件第9-10号)同时在我省或外省申报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注册,且未对我厅下发告知书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陈述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

  上述人员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印发之日起3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陈述,逾期未陈述的,视为放弃个人权利。对存在多单位注册行为的人员,我厅将按照法定程序,撤销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自撤销注册之日起,个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重复注册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

重复注册人员处理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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