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mh 于 2019-9-23 17:58 编辑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求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的通知》,文件对“求职”问题做出整治的态度十分明确,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下,河北严查“求职”升级!变更、注销后,再注册单位也要排查!
河北严查“求职”升级!变更、注销后,再注册单位也要排查!
明确:
对部转线索中涉及社保不一致(含多家社保)以及在全面排查阶段进行注销、变更、注销后再注册的人员均要逐一排查,其变更单位、注销后再注册单位一并纳入排查;
对人员“招聘”问题突出、不主动配合整改、故意瞒报漏报的企业,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对住建部第四批社保数据异常线索进行全面比对,逐一筛查,分批次向社会公布部转线索人员及单位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整改材料的以及拒不配合整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人员按照“求职”行为依法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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