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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站,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市场行为,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动态监管,根据《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开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赣建办文[2019]66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南昌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双随机动态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绿色建筑动态检查范围

  在我市绿色建筑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问题,列入重点监管的项目,主要包括:

  1.2018年8月15日后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未进行绿

  色建筑设计的项目;

  2.2018年8月15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且施工

  进度为主体完工,绿色建筑设计评审工作未完成的项目。

  (二)建筑节能双随机检查范围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及经开区2019年建筑节能在建项目。

  二、检查内容

  新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21日(各项目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双随机检查方式

  1.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南昌市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不分组。

  2.节能在建项目共81项,按30%随机抽取了24项,被抽取的检查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3.本次检查不是联合检查。

  五、被抽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建筑节能计算书;

  2.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

  3.建筑节能设计说明蓝图;

  4.绿色建筑项目提供《江西省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预备案登记表》

  5.两万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以立项批复为准)提供经图审的绿色建筑专篇设计文件,及经图审机构出具的绿色建筑设计合格的图纸审查书;

  6.已施工节能部位(外墙、外窗、屋面)保温材料检测报告;

  7.施工日志;

  8.监理日志;

  9.建筑节能施工方案。

  五、有关要求

  1.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不应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和影响,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检查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2.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对不接受双随机(动态)检查工作的项目,将按不合格结论处理,限期整改,并予以全行业通报批评。

  3.经核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记失信行为记录、予以全行业通报批评。

  4.市质监站应委派一名执法工作人员配合协助本次检查工作,并将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市建设局节能处。

  附件1、2019年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清单(点击进入官网下载)

附件2、2019年南昌市绿色建筑动态检查项目名单(点击进入官网下载)

  南昌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6日

  联系人:建筑节能处袁晓霞

  联系电话:0791-83884160,手机:1817090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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