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
获准年度资质核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名单的通知
苏建设计〔2019〕389号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江苏承接工程项目资质核验办法》规定,近期,我厅组织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年度资质核验的申报、审查工作,18家勘察设计企业年度资质核验经我厅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年度资质核验的有效期为一年(企业资质有效期不满一年的,以企业资质有效期为准),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60日内重新办理年度资质核验手续。
2.获准年度资质核验的企业办理合同备案事项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苏建科〔2013〕623号)(详见附件2)的要求执行。
附件:1.2019年第一批获准年度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名单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苏建科〔2013〕623号).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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