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建筑4.jpg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全国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29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本次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组织、切实整改。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尽快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建立措施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按时按质,抓好整治落实。地方各级住建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群众举报内容的梳理、研判和反馈。要把“三书一函”作为专项整治的切入口,重点从本地区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入手,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原因,及时发现前段治理中的问题,对本地区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市(州)、县(区)于7—8月对本行政区域内正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发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乱象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帐,加强分析研判,对确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加强对专项整治的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参与整治,并及时向群众公布整治重点、通报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各市(州)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8月25日前报送我厅。

    三、整章健制,巩固成果。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切实改进招投标工作的重要契机,提炼经验做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认真贯彻落实建市规〔2019〕1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联系人:阳志 联系电话:88950171

    邮  箱:hnzjtjsjdc@163.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30日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