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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开展水篦子及臭气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深化城市建设管理,落实“大城三管”,推进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治理,加快解决水篦子藏污纳垢和臭气扰民问题,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和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助力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营造舒心悦心的美好家园,切实提升市民认同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靶向攻坚,系统推进。聚焦水篦子脏臭、堵塞等问题,紧盯重点片区和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同时按照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工作要求,结合城市提升、“总河长1号令”、人行道完善提升等工作,系统推进问题整治。

    ——管改结合,标本兼治。坚持全过程治理原则,推动形成“排查-溯源-整治”的机制,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和症结,科学制定整治措施。强化水篦子专业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建立完善水篦子和臭气治理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法制和政策制度建设。

    ——条块结合,专群协同。兼顾“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镇街、社区作用,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形成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多方参与的工作体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推动形成社会关注、协同治理的良好氛围,构建源头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

    三、工作范围及目标

    (一)工作范围

    中心城区率先对“一区、两线、三边、四点”重点区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逐步扩大工作范围至辖区全域。其他区县(自治县)参照开展。

    重点区域:“一区”即居民生活聚集区;“两线”即滨江路沿线、城市主干道沿线;“三边”即市场、医院、学校周边;“四点”即核心商圈、广场公园、交通节点、历史文化街区等窗口地带。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和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系统推进沿街水篦子清洗疏通、更新改造和排水管网臭气排查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水篦子清洗疏通工作,排水管网、化粪池、生活垃圾臭气扰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水篦子清洗疏通工作范围扩大至辖区全域,持续推进水篦子更新改造工作,形成水篦子长效运维机制。

    四、主要任务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属地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深化开展6项工作。

    (一)开展水篦子清洗疏通专项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分片区分时序开展重点区域水篦子清洗疏通工作,全面清洗水篦子表面油污和清掏内部淤泥、树叶、石块以及生活垃圾等,确保水篦子干净整洁和排水畅通;建立运维机制,根据治理需求,构建水篦子日常维护、周期维护和雨季不定期维护的长效运维体系。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重点区域水篦子清淤整治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水篦子更新改造工程。推广适用技术,开展截污技术研究和适用技术推广,鼓励使用新材料、新技术,逐步更新老旧水篦子;合理制定改造方向,重点区域改造以截污为主,减少源头进入雨水管网垃圾,易涝点以优化水篦子布局和增加雨水边沟过流能力为主,确保安全度汛;开展更新改造,结合中心城区人行道完善提升、易涝点改造、城市提升和老旧小区更新等工程项目,对水篦子进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底,重点区域水篦子更新改造量不低于存量设施的20%;往后按每年不低于20%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水篦子更新改造工作,并形成符合山地城市特征的水篦子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参与)

    (三)全面加强排水源头管控。全面摸清底数,系统排查重点区域地块内和临街商户等排水源头接入情况,形成动态清单;优化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排水接入改革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排水户分类制度,分级分类制定排水许可办理条件;加大办理力度,以存量排水户为基础,采用集中办理方式,推进排水许可办理;强化违规治理,对排水户擅自接入、迁改市政管网或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水,以及超标排放等违规违法排水行为,责令限期退出或依法查处。到2020年底,各区存量重点排水户办理率达到30%以上,往后按每年不低于20%持续推进存量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办理,新增应办尽办;同步推进重点区域源头雨污混错接改造。(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四)强化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持续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乱排、散排等暴露污水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直接通过水篦子或雨水井倾倒洗涤污水、泔水、厨余垃圾等行为;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规范生活垃圾箱桶设置,坚持生活垃圾及时收运、日产日清,杜绝将生活垃圾、枯枝败叶等杂物扫入水篦子。到2020年底,确保重点区域商户门前基本无垃圾杂物,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明确提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委参与)

    (五)开展化粪池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城区化粪池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化粪池管理责任,完善城区化粪池管理机制,定期维护化粪池井盖、导排管等相关设施;规范清掏疏浚,推广实施机械化清掏作业,杜绝粪水外溢,减少臭气外溢;以商圈、广场、农贸市场、公园、车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结合实际安装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加强城区化粪池排放气体监测,确保城区化粪池运行安全、规范。到2020年底,城区化粪池清掏维护机制有效形成。(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六)推进排水管网臭气排查整治工作。聚焦城市排水管网臭气问题整治关键领域,按照“专群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区域臭气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由于水篦子餐厨垃圾腐坏、管网系统淤积堵塞以及餐饮油烟违规接入管网等导致的臭气问题;强化技术支撑,根据实际需求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分析臭气源分布特征;坚持边查边改,建立动态问题清单,针对问题点位逐点核实、逐点处理、逐点销号。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中心城区重点区域臭气问题整治工作;到2021年底,中心城区臭气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0年6月-7月)。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工作动员部署,制定印发细化工作方案,分解整治任务,明确整治方向、锁定整治区域、突出整治重点,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公布投诉电话等问题反馈渠道。市级有关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立完善专项行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取得预期效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8月-2020年底)。各区人民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整治一项销号一项,强化联合执法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对突出的污染问题,要加强督查督办,系统推进。符合条件的区域率先完成排查和整治工作,打造“绿色排水”示范区域,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模式,并逐步推广。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坚持整治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推动建立日常监管、投诉受理、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并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在2021年6月底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2021年10月前,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和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等情况。

   六、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城区水篦子及臭气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是水篦子及臭气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水篦子及臭气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权属单位落实问题整改责任,推动无主设施确权工作;督促指导镇街、社区发挥基层管理作用。

    市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督促指导各区科学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水篦子及臭气整治专项行动,牵头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工作组联席会议;负责督促开展水篦子清理疏浚和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源头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开展排水管网臭气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查处私搭乱接等违规排水行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配合做好水篦子整治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做好“门前三包”工作;负责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和公共厕所管理;负责查处向水篦子扫入杂物或乱排乱倒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整合工业企业排污去向信息;负责指导开展恶臭污染物监测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动形成排水许可与经营性许可联动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指导机场、铁路站点、轨道站和客运枢纽站等城市交通节点排水设施整治工作。

    (三)推动联合执法。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执法责任,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明确联合执法的主要任务和检查重点,有针对性对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督查督办,确保联合行动有效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对专项工作投入力度,统筹各项工作经费合理使用,充分保障水篦子等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资金,同时加强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水篦子疏浚、修复和除臭气适用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智慧排水管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城市排水管网的全方位、实时在线管理。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城市水篦子维护和臭气排查工作纳入城市提升和城市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区人民政府的城市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落实较好的地区,通报表扬并予以工作经费分配倾斜;对运行维护工作严重不力、偷排偷放行为屡禁不止、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污水污染事件地区,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专项督查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注重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排水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全面宣传水篦子及臭气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倡导污水正确排放生活方式,建立排水公益知识教育长效机制,提高人民群众正确排放污水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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