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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绿化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86号)要求,经研究,拟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园林绿化管理处)为全省绿化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城市建设处(园林绿化管理处)书面反映情况。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电话:0731-8895021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政编码:410116

    附件: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园林绿化管理处)以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创建活动和城市绿荫行动为主要抓手,完善园林绿化管理机制体制,推动城市园林绿化朝着量质并举、功能完善的方向发展。截止2018年底(2019年城建统计年鉴数据尚在上报审核中),全省县城以上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0.46m2、33.87%、38.64%,较2013年分别增长了24.97%、11.2%、13.31%,城市绿量显著增长、绿地建设品质逐步提升。长沙市拆违复绿环境整治项目等17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省展园项目在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上屡获大奖。累计投入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近亿元支持建设防灾避险公园、立体绿化和林荫路等园林绿化示范项目建设和标准图集编制。

    (一)大力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建设活动。以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为抓手,协同推进供水排水、环卫垃圾、道路桥梁、城镇燃气、城市照明等城市建设各行业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各地围绕地域自然文化特点确立创建主题,推动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从注重绿量到量质并举,从单一绿化到促进城镇综合发展,从重建设向建管并重的方向转变。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正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办实事、保民生的有力抓手。全省已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县城)16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40个,园林城市(县城)占全省县以上城市总数的56%。

    (二)全面开展城市绿荫行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结合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针对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立体绿化等内容进行专门的专家指导,广泛宣传,不断提升城市绿地的功能性、服务性和生态性使得城市绿荫行动理念深入政府各级部门和百姓心中,引导各地朝着建设林荫环抱、景观优美、功能完善的湖湘特色园林城市的目标努力。

    (三)推动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通知》和组织起草《湖南省园林绿化行业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标准,以强化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满足行业发展新需求。结合全厅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园林城市(县城)创建管理和行业日常监管为抓手,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做好城市公园游园、道路绿地、城市树木等安全监管。

    (四)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全省共有长沙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中建芙蓉和苑小区等近400个单位、小区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长株潭地区及部分创园城市(县城)积极实施单位附属绿地拆围透绿工程,实现了绿色共享。

    (五)加大公众和社会参与。在学习强国、湖南日报、红网等新媒体客户端加大园林城市(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小区等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和关注程度。同时,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引入民间资本进入园林绿化的运营和养护,并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在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各方面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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