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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同时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京建发〔2020〕26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20年6月份组织开展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2020年上半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联合执法检查,以深基坑工程安全情况为主的专项执法抽查,全市瓶装燃气专项整治综合执法行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建筑节能专项综合执法抽查,双随机专项执法抽查,冬奥会工程专项执法抽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对近期处罚项目的复查,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专项执法检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涉及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任务的专项执法抽查,在施工程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VOC)抽查,施工现场防汛工作专项抽查,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监督检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检查,保障房安全质量生产专项抽查,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建设工程外墙外保温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检查,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情况检查,装配式建筑构件质量检查(含实体抽测和日常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6月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在全市各区住建委发挥属地监管和服务职责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市级联合检查组,开展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工作,6月份累计出动联合检查组164组次,检查人员553人次,抽查工程308项次。执法人员累计发现受检工程存在问题646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均已要求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6月份市级安全质量执法抽查情况

    2020年6月份,执法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中累计抽查工程150项次,共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问题415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64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立案查处26起。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规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施工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落实情况方面

    1.湖南慧盛模板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1#住宅楼等12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共三个流水段,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第2段17个机位中有8个机位只安装了2个附墙支座,未安装最上1道附墙支座,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中每个机位处竖向不少于3个附墙支座的要求;二是第2、3段,部分附墙支座斜支撑采用1道槽钢固定,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中附墙支座斜支撑采用2道槽钢分别固定在附墙支座两侧的要求;三是第2段,2个机位附墙支座部分附墙点采用1个螺栓固定,部分斜支撑只采用1根槽钢,且未与结构固定,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中挑梁采用2个螺栓与结构墙体固定和斜支撑采用双槽钢与结构墙体固定的要求。湖南慧盛模板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湖南慧盛模板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函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北京世纪滕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村棚户区改造项目MY00-0400-0047地块棚改安置房项目,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深基坑工程进行监测和安全巡视,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临时用电方面

    北京宝华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施工的地下车库等4项,浙江宝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和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1#商业楼等4项,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泰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30-1#办公商业楼(自持)等18项,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安贞东方医院项目,中兴瑞达(北京)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学生宿舍Ⅲ区项目,上述5项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开关箱未设置漏电保护器;二是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保护零线未按规范要求做重复接地;四是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多台用电设备;五是用电设备直接从二级配电箱取电,未设置专用开关箱;六是配电箱PE线未通过PE端子板进行连接;七是电缆线路沿地面明敷,未采取保护措施。

    (三)质量方面

    1.北京市门头沟区液压支架厂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1#车库地下一层东侧防火分区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已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包单位陕西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对系统进行试压和冲洗,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第5.2.1条的要求。地下车库通风管道已基本安装完成,通风分包单位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墙体处未设置防护套管,不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第6.2.2条的要求。

    2.北京安特灵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1#住宅楼等3项(西城区庄胜二期A-G地块危改项目)消防工程,地下车库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已安装完成,未对系统进行气压试验,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第6.1.2条的要求;未对地下车库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试压,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第5.2.1条的要求。

    3.002-1#限价商品住宅楼等7项工程,装修专业分包单位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装的002-3#限价商品住宅楼地下一层吊顶吊杆和地上一层单元入口处隔墙轻钢龙骨,未经监理单位检查认可,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3.1条的要求。002-1#限价商品住宅楼楼梯间塑料外窗窗框已安装,正在进行窗框与墙体之间密封胶的填塞施工,门窗专业分包单位中电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对塑料外窗的锚固件进行隐蔽验收,不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范》(GB50210-2018)第6.1.4.1条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加强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6月16日,北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176号)要求,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二)抓实防汛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度汛。7月份我市进入主汛期,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2020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工作要点》(京建发〔2020〕102号)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巡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三)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除施工现场消防隐患。高温酷暑天气来袭,施工现场起火隐患增多,各参建单位要做好相应防火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四)强化风险认知,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安办函〔2020〕79号)的相关要求,针对夏季高温潮湿天气容易导致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产生缺氧环境,作业人员防护不当,极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季节性特点,采取相应防护措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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